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6 阅读量: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对400克国标短纤针刺无纺土工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采购400克国标短纤针刺无纺土工布(以下简称土工布)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标的名称、数量、规格如下:
1、标的:400克/平方米的国标(GB/T17638-2017)短纤针刺无纺土工布。
2、规格、数量:
(1)3.5米*102米/件,248件,计88536平方米;
(2)1.6米* 102米/件,254件,计41452.8平方米;
(3)1.6米* 60米/件, 240件,计23040平方米。
(4)2.0米* 60米/件, 12件,计1440平方米;
(5)1.6米* 60米/件,10件,计960平方米;
(6)2.0米* 60米/件, 2件,计240平方米;
六种规格合计采购量:155668.8平方米。
3、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严格按招标公告相关要求进行投标,不符合投标公告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近3年内(企业及企业法人)无不良信誉记录。
3、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生产制造),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资格(许可)证书(营业执照、产品检测合格证书等有效认证证书)。
5、企业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
6、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和合同履约能力(提供2019年度与2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相关业务合同2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递交内容
1、资格资料
本项目招标时,招标人需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核,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及样品:
(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提供2019年度2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相关业务合同2份)(复印件);
(5)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原件);
(6)资格(许可)证书(复印件)
(7)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8)提供400克国标(GB/T17638-2017)短纤针刺无纺土工布样品(尺寸为:0.5米*0.5米=0.25平方米,样品边长正负误差小于0.1厘米)。
以上所有复印件(样品)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作废标处理),准备好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律不退。
(上述资料请按顺序放置至资料袋中并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2、报价单单独密封,样品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报价单、样品、投标文件整体密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视为废标
(1)报价单、样品未单独密封。
(2)无单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公章
(3)证件不齐或证件失效的。
(4)标书内容不完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5)未提供上年度(2019年度)2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的履约合同的。
五、评标及中标办法: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要求,一次性报价(含增值税、运费费等费用)。经评标小组综合评审后合理低价者为中标单位。(若本次采购报价超过甲方预算,甲方有权重新招标)
具体评分标准为: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人中,按评标要素综合评分。
1、报价(80分):最低价为相应80分满分,报价每增加0.1元扣1分,产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公司规模、信誉度及售后服务(6分):要求投标单位信誉良好,具有一定企业规模:投标单位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近2年年生产销售能力超过¥3000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供销售相关材料证明企业销售业绩),使用方在合同使用期限中,发现土工布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承诺无条件赔偿(在承诺书中体现该承诺)。
3、产品样品感观评定(14分):400克国标土工布样品达到国标(GB/T17638-2017)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生产提供的土工布质量必须等于或好于样品质量,且相关指标达到国标要求,招标方有权根据样品与相关质量要求合理验收招标方生产的土工布。
六、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现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报名截止日前缴纳,缴纳方式定为:基本账户缴纳,且招标方只接受基本账户缴纳方式。开标结束后、5-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未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直接转为质保金。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账号:11560188000077854
七、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3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权属内所有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1、企业及企业法人近3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投标人变造资质证书、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等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主动撤回标书,不履行承诺的。
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或合同期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
5、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
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它信息的。
7、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 月20日时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九、标书递交时间:2020年 3月 20日时前,邮寄递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 27日前。
地点:日晒制盐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公司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灌西盐场日晒制盐有限公司机关大楼(燕尾港管委会大楼西侧)
联系人: 刘洪柱 联系电话:13675269435






附件1
投标报价单
招标编号:RSZYTGB2020001
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平方米)
土工布 400克 平方米

说明:1、报价含13%增值税、运输费用。





投标人单位盖章(公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承诺书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1.按照招投标公告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招标公告、合同条款、技术指标等有关要求。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
2.我方中标后,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本项目负责人为XXX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4.我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


投标单位(公章或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称为法人授权代表)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400克国标土工布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招标活动中的投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权期限从年月日(该项目开始)起至年月日(该项目结束)止。
我单位对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办理授权事项。
法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权。
特此授权。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单位全称(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4:

土 工 布 购 销 合 同
(编号:RSZYTGB2020001)

甲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400克/平方米国标短纤针刺无纺土工布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
1、货物为400克/平方米的国标(GB/T17638-2017)短纤针刺无纺土工布。
2、规格、数量:(1)规格为:3.5米*102米,248件,88536平方米;(2)规格为:1.6米* 102米,254件,41452.8平方米;(3)规格为:1.6米*60米,240件,23040平方米。(4)规格为:2.0米*60米,12件,1440平方米。(5)规格为:1.6米*60米,10件,960平方米。(6)规格为:2.0米*60米,2件,240平方米。六种规格合计:155668.8平方米。
3、单价为 ¥ 元/平方米(含13%增值税、运输费用)。合同期间土工布单价不以土工布原料市场单价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4、合计金额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的400克/平方米国标(GB/T17638-2017)针刺无纺土工布材质、厚度、杂物、破损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及其它等各项指标必须满足400克/平方米国标(GB/T17638-2017)针刺无纺土工布的相关指标,且生产提供的土工布质量必须等于或好于样品质量,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土工布使用期限为5年以上(2020年3月 10 日起至2025年3月9日止)
3、甲方有权不定期、不定时的抽样检测乙方所供土工布,被检测土工布的克重、破损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及其它等各项指标均须符合国标(GB/T17638-2017),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与招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相同。
第三条、验收标准:
1、乙方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派人监督乙方生产、若乙方不按合同质量要求生产土工布,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不按合同质量要求生产的土工布,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按400克/平方米短纤针刺无纺土工布国标(GB/T17638-2017)质量进行验收,每次验收甲方采用过磅称重(单件重量为:净重量/总件数)或抽样称重等方式,如发现乙方生产的土工布部分或全部质量不合标准、或每平方米克数达不到国标要求(招标时提供的样品),甲方有权退货,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单方面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提供的所有土工布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
3、甲方提出异议时间:每次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运输及费用:
1、乙方承担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2、合同期内乙方运输土工布发生的任何安全及其它各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质保金及其它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须向甲方缴纳质保金¥ 4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10000元可以转为质保金),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缴纳方式:基本账户缴纳。
2、合同期间,甲方有权用质保金来冲抵由于乙方生产不合格土工布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使用年限期间,甲方使用土工布过程中,若土工布发生非使用年限原因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1)合同期内乙方供给甲方的土工布若出现破损,乙方应按甲方所破损土工布的整件的实际规格、尺寸、面积,及时调换同规格、尺寸、面积的整件产品,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内若土工布出现超过中标数量千分之一的破损、或达不到5年使用期限,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向甲方赔偿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同样甲方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向乙方赔偿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4、质保金的退还:乙方所供土工布按使用年限正常损耗且无任何违约及质量合格的前提下,2021年6月30日前甲方无利息返还质保金至乙方基本账户。
第六条:交货截止日期 :
2020 年 4月20日前乙方必须送完所有规格土工布材料。
第七条:结算方式:
所有土工布供货结束、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13%)发票并经审核合格后十五工作内付清货款,付款方式为:基本账户电汇或承兑汇票支付。
甲方开票资料: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灌西盐场埒南工区;电话:0518-88112823;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账号:11560188000077854;税号:91320723684946816E。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2020年 月 日